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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0年预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guestone 时间:2017-01-04 点击数: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的精神,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和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院2010年应届毕业生征兵(义务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长:高志宏

副组长:汪小曼

 员:付正平      张文富  熊万斌  王代萍

祝方清  杨登想          

下设办公室(挂靠保卫处),汪小曼任办公室主任。

二、征集对象要求:

2010年网上预征报名仅面向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女生与在校生不参加预征。

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翌年毕业班学生冬季征兵时在学校直接参加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征兵报名,初定兵后凭补报校验码在网上进行补报名,补办相关预征及学费补偿代偿手续。

三、预征报名流程

1、4月至6月,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预征报名,确认、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2、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3、6月30日前,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学生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4、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离校前未报名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领取校验码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通过学校及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按要求办理应征手续。

201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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