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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4-09-30

本网讯(通讯员王刚)9月30上午,学院党委在601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及中央、湖北省委、省高工委和湖北大学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党政办、组织人事处、党群部、学工部、院团委及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高志宏同志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上级《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通知》、《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重点学习了中央、湖北省委、省高工委、湖北大学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关精神以及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强化政治担当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署名文章。财务会计系主任李建立、计算机系支部书记王代萍、后勤保障处处长熊万斌、图书馆馆长盛希群、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孙高飞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就学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关精神谈了自身的体会。

党委书记吴志文同志代表学院党委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关精神作了重要讲话。首先,他总结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一方面,中央出台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文件,坚持“打老虎、拍苍蝇”,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令一大批腐败份子和腐败案件得到惩处,赢得了民心。另一方面,中央不断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各级党委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委、监察机关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接着,他介绍了湖北省委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精神的工作部署情况。今年7月份以来,为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精神,湖北省委先后组织召开了8次会议,其中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作了6次重要讲话,向全省各级党组织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一是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力度和目标,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落实“两个责任”的清醒人、明白人。二是要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其中明确强调党委书记要担负起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三是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委是执行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强化职责意识,勇于担当,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四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关键在行动,能否把“两个责任”落实好,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的试金石。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把落实“两个责任”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成效上。

吴志文同志代表学院党委对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土追责。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到腐败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和群众基础,反腐败是形势所迫、职责所系、执政所需、群众所盼。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二是要精心组织和部署,着力构建周密、健全的责任体系。其一,党委书记负第一责任,其它领导负分管责任,真正把“一岗双责”制度落到实处。其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相互协调、相互支撑、责任分担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重点是建立追责机制,分解和传导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风险点和责任人,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加强排查,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第一,加强对基建、招生、物资采购、招投标以及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和防控力度。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过集体研究和决策。第三,加强对教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解决力度。第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要求自己。第五,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针对“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公开典型案例,引导干部自觉加强修养,做到勤政、廉政。第六,对腐败现象和问题实行零容忍,不护短、不手软,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真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治。

据悉,整个会议的学习讨论过程始终在严肃、认真、热烈的氛围中进行,同时本次会议释放出学院新领导班子上任后加强学习、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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