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创专题】学院连续十年被授予“武汉市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3-07-01 点击数:
本网讯(记者若水)近日,记者从武汉市文明委获悉,我院再次被授予2011—2012年“武汉市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院连续十年被授予此项殊荣。
在我院精神文明创建中,院党委高度重视、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坚持教育科研和文明创建两手抓,以“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爱心校园”建设为依托,实现了文明创建层次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双提升。两年间,学院积极参加文明武汉、文明江岸的创建活动,为文明出行、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等活动贡献力量,先后被评为“武汉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江岸区十大杰出志愿集体”;持续加大校园绿化和保洁投入,美化校园环境,屡次获得“武汉市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坚持“知行合一”教学模式,一次性通过了省级验收获学士学位自主授予权,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新生录取分数线进入全省同类前列;加强师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广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系列活动,先后涌现出“湖北好人”黄维唯、央视“学雷锋我志愿”学雷锋优秀青年志愿队,学院多次被省教育厅评为“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两访两创先进单位”。
文明建设是学院发展的软实力,是对内凝心聚力、弘扬正气、提振精神,对外展示形象、提升声誉、扩大影响的战略资源,是激励师生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是引领学院科学发展的精神动力。学院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将文明创建作为内在发展的需求,提升到校园文化的高度,自觉实现文化育人的功能,促进了人才培养、和谐校园建设,成为学院“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支撑。(责任编辑: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