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及15个申报专业均获省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权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2-06-01 点击数:
本网讯(记者 文刀)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独立学院及其转制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的通知(鄂学位[2012]3号文件)》公布了,全省31所独立学院及其转制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533个学士学位专业授予权。我院作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单位,及其15个申报专业全部通过省学位委员会的审核,成功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暂行办法、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和《湖北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鄂学位[2012]2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多次对我院及15个申报专业进行严格的申报材料审阅、网上评议、随堂听课、实地考核等检查工作。
“历经年余,我院及15个申报专业均赢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 拿着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公布的通知文件,院督导与评估办公室主任胡 楚介绍到:2011年4月,学院制定了《学士学位授予评估工作方案》,着手准备迎接审核检查工作;2012年4月,院评估办和15个申报专业组建4个专家组,核算专业建设数据,汇总、装订专业简况表和自评报告等文件;随即,省教育厅网上公示申报材料,专家组进行网上评议和入校实地评审。
5月14日,省教育厅张锦枫处长、武汉科技大学吴怀宇教授、华中科技大学严有为教授、华中农业大学胡承孝教授、武汉理工大学王仁祥教授、武汉工程大学胡中功教授、武汉体育学院吴一非老师,湖北大学校长熊建民、校领导刘星海、教务处处长邵士权,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中层干部,参与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实地评审会。
“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突出专业特色、增强综合实力,走内涵发展之路。”评审会上,刘刚院长从优化办学环境、增加产学研投入、加强专业建设、增强师资队伍、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等方面工作,阐述学院秉承“厚德载物,认知践行”的育人理念,深入贯彻“规模适度,特色鲜明,重在应用,服务地方”的办学方针,所取得显著成效。
“办学定位准确、理念先进、思路明确,教学设施完备、师资结构合理、教学经费充足,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办学特色鲜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要求。”省教育厅专家组经过一天的进校实地考察后,一致同意推荐我院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我院及15个专业全部获得省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我院实现“十二·五”和内涵发展的关键一步。”院办王文凯主任介绍,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成功获取,将有助于学院迎接教育部“26号令”验收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任编辑:文刀)